在本公司早前发出的《ITValue:关于公司董事蒋贻中涉嫌违法的特别声明》中,我们曾明确指出:
我们的核心股东之一、担任本公司董事、经理、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职务的蒋贻中,未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意,也未告知核心董事与股东,即私自在外发起成立具有直接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——北京捷恩旭技术咨询有限公司(下称捷恩旭公司),蒋贻中为捷恩旭公司大股东,并担任董事、经理、法定代表人,该公司推出多个与本公司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,比如其推出的“锦囊专家”产品即系对本公司ITValue的直接模仿。
经初步调查得知,蒋贻中与捷恩旭公司其他核心成员李圆等人,在该公司成立之前即开始违背忠实义务,拉拢本公司合作伙伴和客户,并在本公司内挖人等,该等行为从未在告知公司股东会、董事会,也从未获得股东会、董事会的同意。该等行为已经造成了部分合作伙伴、客户的极大困惑和混淆,引起了本公司员工的担忧和不解,在本公司内外都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。
本公司上述声明之后,蒋贻中悄然退出捷恩旭公司的股东会、董事会、不再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,但该等职务主要由李圆接替,并继续实施推进上述锦囊专家等产品,继续实施侵权,本公司多次以和为贵、与其进行理性沟通和善意劝说,但是上述侵权行为至今并无实质改观,且有变本加厉之势。
近日,本公司发现,捷恩旭公司另一主要发起人、接替蒋贻中在捷恩旭公司诸多职务的李圆,在外进行经营活动和其官方公开报道中,竟公然冒用《商业价值》和ITValue之联合创始人身份,参与公开活动,该等行为经媒体传播,继续造成极大混淆和负面影响。
对上述蒋贻中、李圆及捷恩旭公司侵权之事宜,我们已经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,现将相关情况进一步声明和披露如下:
1、李圆在本公司工作期间从未以任何形式获任《商业价值》及ITValue的联合创始人,也从未获许以联合创始人身份对外活动。在本公司由蒋贻中等人参与签署的文件中,李圆系特别圈定,负有保密义务、忠实义务之员工,但绝非任何形式之创始人。
2、 ITValue作为中国最大的技术高管社区,系多名理事于2009年联合发起,李圆也不属于该等发起人和理事。
3、李圆对外宣称的联合创始人身份系故意伪造,对于李圆的侵权行为,我们在此严正予以谴责,并明确敬告李圆等人立即停止伪造冒用等侵权行为。
4、我公司股东会已讨论并投票决定,罢免蒋贻中董事及经理资格。
5、蒋贻中等人的行为严重有悖职业操守,也涉嫌触及法律,性质恶劣,对本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已然造成侵害。由于蒋贻中、李圆,以及捷恩旭公司(锦囊专家)的行为,已经构成对公司利益的持续侵犯,且经多次劝阻无效。为了维护股东的权益,避免给本公司造成更大的恶劣影响与损失,我们现已委托律师,向北京市地方法院正式提交对蒋贻中个人,以及由蒋贻中和李圆创办的捷恩旭公司的侵权诉讼 。
6、在上次声明《ITValue:关于公司董事蒋贻中涉嫌违法的特别声明》公告后,蒋贻中、李圆及捷恩旭公司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至今,继续以各种形式侵害本公司利益,也希望其他与之合作的相关合作伙伴知悉。对此,我公司已经进行必要调查和证据固定,不排除在未来中,追加其他与之相关的侵权主体为被告,追究连带侵权责任。
对于离开公司去创业或者另谋职业的所有同事,我们一直持非常开放和支持的态度。这是本公司在成立六年以来,首次不得已对离职员工发起诉讼,实因该等侵权行为极为恶劣,影响极坏。我们在此劝告蒋贻中、李圆等相关人员,无论何时何地,诚信依然是创业和做人最重要的基础。在这个鱼龙混杂,纷扰浮躁的商业环境之中,我们仍希望大家坚持做一个正直之人、坦荡之人。
对于本案进展,本公司将随着司法程序的深入而逐步进行更为详细深入的披露。
ITValue价值联盟
北京文德致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2015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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挺好的一本杂志,别给轻易毁了。
最后一段话说得好:无论何时何地,都要做一个正直的人…做人诚信为本!力挺 《商业价值》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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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职了 就不好再用以前公司的名义了 人品还是要保留的